误解妥拉的经文:哥罗西书 2:14

13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,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,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;14  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,有碍於我们的字据,把他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。 

哥罗西书 2:13-14

误解:“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,有碍与我们的字据”显然是指律法的条例。神“把他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”是神将律例废弃了吗?当然不是,这是一个误解。如果神将律法废弃了,没有律法的话,如何定义一个人的行为犯罪呢?一个国家若没有法律,就不能审判一个人犯罪。一个信徒若不需要遵守律法,是否就可以任意而为了呢?所以这个解释是有问题的。

首先,这里的“你们”指的是外邦信徒,因为保罗用了“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”,犹太人是受割礼的,外邦人是未受割礼的。

其次,从上下文(哥罗西书2:11-14)来看,这里讲的是外邦人相信主耶稣之后,因着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,罪得了赦免,因为经文说“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”。

正解:所以,“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,有碍与我们的字据”指的是人犯罪,根据律法的条例被定罪。但是,因着耶稣基督,因着人的悔改,神将人的罪除去,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。

结论:这里不是将律法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,乃是神将人被定的罪撤去,将人的罪与基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。